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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看书 > 都市 > 反叛的大魔王 > 第十二章 七罪宗——首罪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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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经《箴言》当中所罗门说“败坏之先,人心骄傲。尊荣以前,必有谦卑。”

成默站在贴着圣母玛利亚的马赛克背景墙的前面,洗手间昏黄的射灯,给这油彩味道浓厚的斑驳墙砖镀了一层釉色,让人在恍惚间仿佛置身于欧洲某个教堂的穹顶之下。

然而,他并不是在欧洲,而是在华夏某一线城市的某个顶级会所里。

并不信仰基督的地方,却随处可见基督教的元素,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亵渎和讽刺。

成默没有继续听晴姐如何劝慰沈梦洁,这种工作让他来做,他可以比晴姐做的要更好,劝人堕落比劝人向上要容易的多,推人下悬崖只要轻轻一下,把人从悬崖底部拉起来,往往要竭尽全力。

在利用人性的弱点上面,人类自身,比恶魔还要更像恶魔。

但成默不是上帝,也不是上帝派到人间的使者,如今的成默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观察者,他不会过度的干预到他人命运的运转之中去,除非那个人的命运轨迹会对自己造成影响。

成默之所以要管沈梦洁的这件事,就是因为万一沈梦洁出了事情,有可能会牵连到他身上。

当然,沈梦洁的境况可以说有他的一部分原因,可归根结底,沈梦洁落到如今这个局面的根源,是她自身的问题,成默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插手的。

沈梦洁最大的问题是犯了七罪宗之首的“傲慢”。(七罪宗不是七宗罪,七宗罪是翻译谬误,宗在这里是“条款”和“源首”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导致人们犯罪的七种来源”,而不是“七种”或者“七条”罪过。天主教中教皇被称之为教宗,也是“尊奉”和“源首”之意。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再搞错了!)

成默其实原先不太理解为什么七罪宗的首罪是“傲慢”,按照经义解释,那是因为“傲慢”会导致人自负自大,从而蔑视天主,所以是七罪宗之首。

但如今看来,并非这么简单。

古老的典籍中所蕴含的对人类弱点的洞见并不古老,这也是宗教能够绵延数千年长盛不衰的因由。

成默走出洗手间,沈梦洁稍带哽咽的声音还向在他的耳朵里,很难想象在他记忆里那个傲慢又自负的女生如今会坐在这样一个地方,这样一个场所无助的哭泣。

即便成默不喜欢沈梦洁也不得不承认,她除了这傲慢这个弱点之外,并没有太多的坏毛病。原来在(1)班喜欢沈梦洁的男生还是挺多的,围绕在她身边所谓的“闺蜜”也多。大抵上这种家庭条件还行,长的漂亮的女生身边总会围绕着一群少男少女,他们在上课的时候传传小纸条,在下课的时候结伴去小卖部,去洗手间。

少男少女们结成一个小团体,互相取悦。

沈梦洁作为班长在班级里风评也是各有褒贬,女生们觉得她铁面无私公平公正,计迟到,计缺作业,计不带校徽等等这种小事情从不讲情面。

可男生们却觉得沈梦洁这是不会和稀泥,是不讲同学情面,是喜欢打小报告。

但不论怎么说,沈梦洁确实是班主任唐老师的得力助手,起码(1)班的操行分从来没有被扣过,组织大扫除,组织参加运动会,组织文艺汇演等等一些集体活动,沈梦洁每次都是身先士卒。

成默虽然从来不参加集体活动,但他不是瞎子也不是聋子,对于这一切他了解的很清楚,他像观察蚂蚁一样,默默的观察着班级里的每一个人。

他记得刚进学校没多久,高一年级就举行了足球赛,高中生的足球赛并没有打满九十分钟,而是一个小时,时间是在放学之后,(1)班的学生们相对来说更擅长学习,足球实在不太行,甚至连十一个人都不太凑的齐,原本都要放弃了,最后是沈梦洁叫了班级篮球队的人也上,才把十一个人凑齐。

第一次(1)班和(4)班的比赛,把(4)班的人吓了一跳,因为沈梦洁把班级里所有的女生都喊来给足球队加油,成默知道这多不容易,在成绩至上的长雅,耽误一个多小时的学习和补习时间就是种犯罪,但沈梦洁居然把她们全部组织了起来,可想而知她在女生中还是挺有号召力的。

那场比赛(1)班的足球队使出了吃奶的劲,伤的伤,残的残,靠一股蛮力和精气神战胜了(4)班,她也在尖叫和跳跃,还是很像个正常的小女生的。

成默和沈梦洁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学校里的那些无足轻重的纠葛,他可以记得也可以忘记,这得看他的心情。

成默心想,如果自己不考长雅的话,也许她能在自身的骄傲里成长为一棵树,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变成了一株草。

只是所谓命运就是这样一步错,步步错,直到坠入黑暗。

不过成默并不打算看着沈梦洁彻底沉沦,他会伸出他的一根手指,拨动沈梦洁的命运之线。

以成默的智商要推测沈梦洁为什么会去借现金贷太容易不过,毫无疑问沈梦洁因为告诉了自己的那些闺蜜,在期末的学点赌博中压她赢,她不仅自己输了,还连累了自己的闺蜜们也输了,按照沈梦洁那骄傲的性格,肯定只要她的闺蜜们埋怨几句,就会主动承担起闺蜜们所有的损失。

具体的数额成默不清楚,但只要超过四、五万就肯定超过了沈梦洁的负担能力,就上次参加杜冷家的“六一儿童节聚会”就能看出来,沈梦洁并不是杜冷那个圈子的人,层次还差的很远,但毫无疑问,她很向往那个圈子。

心怀傲慢的人总是这样,他们在乎的并不是自己过的多好,他们在乎的是别人过的比他好,他们的快乐也不是源自获得,而是源自他过的比别人强。

傲慢是最大的原罪。

成默回到了本体,他24小时内还有两次激活机会,所以奢侈一点无关紧要,他睁开眼睛,ktv里的灯光闪亮,将精致典雅的家具照的纤毫毕现,桌子上摆满了酒杯,有人在玩骰子,有人在聊天,有人在对饮

包间里比他想象的要热闹,马博士、大熊和猴子,这三个孙大勇的狗腿子也来了,在ktv里又唱又跳,包间里充斥着大熊和猴子那粗豪的声音,他们在唱汪半壁的《怒放的生命》,唱的有些声嘶力竭,嚎出了一种“傻子们的热血”那种感觉。

而自己的堂弟脸色红的有些鲜亮,以一种醉醺醺的姿态握着坐在他身边的女生的手,裸露着肩膀的女生,脸上有无可奈何的笑容和细密的小汗珠。

等候多时的孙大勇见成默睁开了眼睛,连忙走了过来,“成默,你可真厉害,这种环境还能睡这么香!”

成默将眼镜取了下来,坐在他身边的孙大勇立刻就十分狗腿的从茶几上抽了好几张纸巾递过来,成默说了“谢谢”,然后哈了几口气在镜片上,一边擦拭一边说道“开着交响乐睡觉我都试过,这算什么。”

孙大勇亲热的拍了拍成默的肩膀,“别整这么高大上的!来,点首歌唱”

成默摆了摆手,“我真不会,再说你也知道,我不是来唱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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